
安徽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筹)
公开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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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安徽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筹)(以下简称中安财险)筹建工作需要,面向国元金控集团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4名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中安财险总精算师、财务负责人、首席合规官、审计责任人各1名(均为中安财险总经理助理级管理人员)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理想信念坚定,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,勇于变革、开拓创新。
2.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,懂经营、会管理、善决策,有胜任管理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知识。
3.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勤奋敬业,真抓实干,工作业绩突出。
4.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,严守底线,廉洁从业。
5.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(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);
6.国元金控集团内部人员报名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在国元金控集团本级主管岗位工作3年以上;未满3年的,应在主管和副主管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,其中在主管岗位工作不得少于1年;
(2)在国元金控集团成员公司中层正职(或同等级别)岗位工作3年以上;未满3年的,应在中层正职(或同等级别)和副职(或同等级别)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,其中在中层正职(或同等级别)岗位工作不得少于1年;
(3)现任国元金控集团成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级管理人员。
7.国元金控集团外部人员报名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正科级(或同等级别)岗位工作3年以上;未满3年的,应在正科级(或同等级别)岗位和副科级(或同等级别)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,其中在正科级(或同等级别)岗位工作不得少于1年;
(2)财产保险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级管理人员,或在财产保险公司中层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。
(二)岗位资格条件
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《安徽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筹)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(三)不接受报名的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接受报名:
1.受到诫勉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,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、公职的;
3.个人征信存在问题,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
4.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;
5.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;
6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;
7.《保险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》中明确不予核准任职资格情形的;
8.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招聘程序为:报名、资格审查、比选、确定初步人选、考察、体检、会议研究、公示、录用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5日17:30(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;
2.招聘邮箱:wuliangsspu08@163.com;
3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应聘材料发至公司招聘邮箱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应聘材料以“姓名+应聘岗位”命名,应聘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:
(1)《安徽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筹)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2);
(2)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;
(3)本人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(海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信息认证证书);
(4)任职经历等相关证明文件。
(二)资格审查
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,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比选人选。
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,凡提供“三龄两历”等方面的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报名资格,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,应聘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(三)现场资格复审与比选
对比选人选进行资格复审,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,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,取消比选资格:与报考条件不符的、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、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。
(四)确定考察人选
根据比选结果,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1: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
(五)考察和体检
确定考察人选后,通过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开展考察。
中安财险筹备组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。
若因考察、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的,可根据应聘人员情况,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1:1比例递补一次。
(六)会议研究与公示
综合比选、考察、体检等情况,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,对拟录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七)录用
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;对一时难以查证的,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;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,中安财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和任职手续。拟录用人员入职后配合完成监管任职资格申报,最终聘任以监管核准结果为准,未获监管核准无法正式聘任,中安财险可依法解除用工关系或调整工作岗位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,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,如因材料提供不全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,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,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,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3.招聘期间将通过短信、电话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,因应聘者电话、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收到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的,或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相关环节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4.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。
5.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自觉接受广泛监督。
6.中安财险筹备组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,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,对招聘工作进行适当调整。
咨询电话:18956327715
咨询时间:08:00-12:00、14:30-17:30
附件1:安徽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筹)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.docx
附件2:安徽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筹)公开招聘报名表.docx
成员公司及其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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